(第二批)
为合理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新疆能源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哈密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购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现对第二批生产运营车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诚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XJNYJT-HMFGS-2021-B002。
二、采购最高控制价:1730000元(含车价、装修费用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 | 采购人需求 |
1 | 服务范围 | (一)陕汽德龙前四回后八40方矿山洒水车1台; (二)豪沃SG160 国六矿山消防车1台。 |
2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机动车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对本次采购项目各项要求,所报费用含车价、装修费用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或根据订车时间提取车辆。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机动车销售资质;
(三)近3年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及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2日;
(二)发放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12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采购人邮箱,纸质版在邮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邮寄至采购人公司所在地;
(三)递交地址: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金湖佳苑小区9号楼。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12时;
(二)评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17397832309
十、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2021年7月7日